建筑資質掛靠真不靠譜
發(fā)布時間:2013-12-30 新聞來源:深圳新聞網-深圳商報
建筑資質掛靠,是指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方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從事施工的行為。
盡管早有法律明令禁止這樣的做法,但深圳商報記者調查了解到,建筑資質危險掛靠、工程層層轉包,在業(yè)內已成公開的秘密。
業(yè)內人士表示,掛靠經營給建筑市場帶來混亂,損害了行業(yè)公平競爭,亟須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
資質掛靠“生意火爆”
“‘資質掛靠’就是借用資質,沒有資質的小公司接到項目,必須掛靠有資質的建筑企業(yè),再組織隊伍施工。”深圳一家裝修公司的勞務包工頭杜程(化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大部分被掛靠的建筑公司通過出租資質,收取中標金額1%到5%不等的所謂“管理費”,但對實際施工過程并不監(jiān)管,在簽訂資質掛靠合同時也會注明對工程質量、工傷事故等概不負責。
“對于被掛靠的企業(yè)來說,這是一個坐收漁利的好事,還可以通過這種掛靠工程獲得虛假營業(yè)額從而進一步擴大公司規(guī)模。”12月16日,深圳建筑業(yè)協(xié)會副會長許遠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所謂“資質掛靠”究竟是怎樣一個流程?在杜程的陪同下,記者進行了一次暗訪。
11月11日,記者來到了擁有多項建筑資質的深圳市建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向前臺說明掛靠需求后,記者拿到一張“工程項目登記申請表”。在填寫了登記表上的簡要個人信息和工程信息之后,工作人員表示,“交500元材料費,就可領整套公司資料。”這套資料包括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以及各項建筑資質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個點的管理費,拿著資質文件去談好項目合同后再回來簽掛靠協(xié)議。”一位工作人員如是說。在整個過程中,建藝公司都沒有過問施工隊伍和工程項目的任何問題。
“掛靠方只要拿著被掛靠方的這一套材料,特別是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自稱為是被掛靠方員工去和業(yè)主談判。只要工程不出意外,業(yè)主根本就不會發(fā)現(xiàn)這種掛靠關系。”杜程向記者介紹,憑借掛靠,實際施工方利用資質去投標,投標成功后,業(yè)主付給施工隊伍的款項須經過被掛靠公司的賬戶,按照約定扣錢,剩下部分再轉賬給施工隊。
除此之外,記者了解到,由于建筑企業(yè)資質的評選與企業(yè)高級職稱人員緊密掛鉤,因而“資質掛靠”生意也由企業(yè)延伸到個人。
在一家名為“南方建工英才網”的網站上,記者看到,網站的業(yè)務范圍包括“證書掛靠”、“資質代辦”、“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等。在個人證書掛靠一欄,各個不同級別的建筑業(yè)職稱都被明碼標價列在網站上。據網站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一級建筑師的掛靠費是8萬/年,一級建造師的掛靠費是3.2萬/年。
隱含工程風險和勞務糾紛
“這種掛靠行為事實上埋下了很多風險隱患。”許遠峰說,一個很普遍的現(xiàn)象是,臨近年底,農民工要回家過年,很多掛靠公司就會遭遇資金周轉困難引發(fā)欠薪糾紛。許遠峰進一步指出,“在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中,工程層層轉包往往會造成‘三角債’,開發(fā)商欠包工頭錢,包工頭又欠農民工錢,形成了惡性循環(huán)。”
加拿大喬治布朗學院建筑工程管理系教授、加籍華人莊月華12月1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掛靠的單位不具備施工資質,很多也缺乏實際施工能力,往往無法保證工程質量以及施工安全。
“一旦發(fā)生事故,建筑企業(yè)就不承認勞動關系,把責任推給包工頭、分包工頭。事實上,只要存在掛靠,被掛靠方就免不了連帶責任。”莊月華說。
“這樣的例子在建筑業(yè)內屢見不鮮。”杜程告訴記者,精于“掛靠生意”的建藝集團目前深陷工傷責任泥潭。
2005年,包工頭呂玉珊獲得深圳市建筑設計總院背景墻改造工程,因不具備施工資質而與建藝公司簽訂掛靠協(xié)議。此后呂玉珊施工隊的一名工人在工地上摔傷致殘,法院判決賠償金額達50多萬。建藝公司認為,掛靠協(xié)議上已寫明由施工方承擔一切風險責任,因而不愿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雙方由此展開了漫長的民事訴訟,此案至今已8年仍然懸而未決。
“幾乎所有的被掛靠建筑公司在對外簽訂掛靠協(xié)議時都會詳細注明免責條款,但從司法角度來講,被掛靠方在收取管理費的前提下簽訂掛靠合同是不合法的。”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胡鵬12月1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被掛靠企業(yè)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掛靠人收取的管理費。
2009年的上海閔行發(fā)生“蓮花河畔景苑”倒樓案,一棟在建13層住宅樓整體倒塌,造成一名民工當場死亡。該項目的監(jiān)理工程師將個人資質掛靠在施工企業(yè),其本人從未去過施工現(xiàn)場,后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類似的“房歪歪”、“樓脆脆”、“橋塌塌”案例還有很多,罪魁禍首幾乎都是“資質掛靠”。
市場亟待管理和監(jiān)督
“法律早有明文禁止建筑企業(yè)的掛靠行為。”許遠峰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66條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然而,南山區(qū)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盡管法律從原則上對掛靠行為進行了界定,但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往往會遭遇很多困難。“經過一兩次轉包的工程很普遍,有的工程甚至經過了七八次的層層轉包,這樣錯綜復雜的關系就如同一團亂麻。”他說。
“在建筑行業(yè),現(xiàn)有的監(jiān)管確實還存在缺失,沒有強制性的處罰措施,往往只有出了重大事故的時候才會追究掛靠責任,這就導致了如今資質掛靠大行其道的現(xiàn)狀。”許遠峰說。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白熱化的行業(yè)競爭所催生的大規(guī)模掛靠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國內建筑市場。因此,必須盡快建立健全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則來保障行業(yè)的長遠健康發(fā)展。”許遠峰表示。
他山之石
加拿大建筑市場無“資質”一說
“加拿大建筑市場的做法,是一個很好的借鑒。”加拿大喬治布朗學院建筑工程管理系教授、加籍華人莊月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與國內采用的資質分級市場準入制度不同,加拿大建筑市場根本就沒有‘資質’一說。”莊月華說,“盡管沒有資質分級,但加拿大建筑市場引入了第三方保險機構。”莊月華向記者介紹,在加拿大,任何一個建筑公司想要承接工程項目,都必須向業(yè)主提供由保險公司出具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以及勞務材料支付保函這三份文件。
其中,投標保函是保證建筑公司中標之后不反悔,保額是工程款項的10%。履約保函是保證業(yè)主方和施工方雙方的合約如期進行,否則保險機構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占合約金額50%的款項。勞務材料支付保函則是保證施工方有能力對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開支進行支付,保額占總開支的50%。
“國內盡管也有類似的各種工程保函,但很多的保額都很低或者根本沒有投保要求。”莊月華說,以履約保函、支付保函為例,國內的同類型保函是由銀行出具,保額只有5%到10%。一旦發(fā)生違約,賠償款相對損失而言無疑是杯水車薪。
“美國的保額比加拿大更高,比例高達100%,換言之就是全款保障。”莊月華說,美國、加拿大建筑市場盡管沒有資質一說,但實際上就是通過引入第三方保險機構這種市場化行為對工程項目雙方進行了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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